▲图为刊登在2011年9月22日第18期(总139期)《少儿书画》第15版的征稿启事像片
▲图为刊登在2011年9月14日第36期(总1383期)《书法报》第31版的征稿启事像片
▲图为刊登在2011年10月11日第41期(总1299期)《青少年书法报》第4版的征稿启事像片
为了加强国际青少年儿童书画的交流学习,特举办第四届中国、日本、韩国(国际)青少年儿童书画交流大赛。征稿工作已经开始,具体活动细节如下:
★ 主办:中国少儿书画协会 中国书法函授学院 中华书法网
协办:日本东洋书画艺术研究院
★ 征稿对象:面向中国(含港、澳、台地区)、日本、韩国的青少年儿童。分为幼儿组(6岁以下)、少儿组(7-12岁)、少年组(13-17岁)、青年组(18-30岁),集体和个人均可报名参赛。
★ 征稿要求
1.美术:包括国画、油画、水彩(粉)画、装饰画、儿童画、版画、素描、剪纸及手工制作等。
2.书法:包括毛笔、硬笔、篆刻。行、草、篆请附译文。
3.作品规格:国画、书法作品不要超过四尺宣纸,美术作品不得超过对开纸。
4.请在参赛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品标题、作者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辅导老师、地址、邮编及电话。
5.集体参赛作品请统一列表、邮寄。并请辅导老师进行初评,供组委会参考。
6.参赛作品寄原作或照片,一律不退稿。
7.每件作品交报名费25元人民币(海外10美元),请通过邮局汇款。
★ 奖项设置及评奖标准
一. 参赛作品奖:
1. 本次大赛以鼓励为主,设特等奖1%、金奖5%、银奖10%、铜奖30%及优秀奖若干名。
2. 获奖者颁发《获奖证书》寄往学校或幼儿园予以表彰。获奖作品编入《大赛作品集》,优秀作品将推荐在相关报刊及书画网站上刊登发表,同时授予“中日韩小书画家代表”称号。获奖者可申请加入中国少儿书画协会。
二.教师奖:组织10人(幅)以上的老师颁发特等、一、二、三等及优秀辅导奖证书,获奖老师均发精美证书,予以表彰,可作为今后评职称考核晋级的重要依据。并聘请为中国少儿书画协会理事以上职务。
三.集体奖:对组织200、100、50、30人以上参赛的单位分别授予团体特等、一、二、三等奖,颁发不同档次的奖杯、锦旗、证书。100人以上同时授予“优秀书画艺术教育基地”称号铜牌。200人以上同时授予“推荐书画艺术教育基地”称号高级铜牌。
★ 截稿日期:2011年12月31日(以当地邮戳为准)【应广大老师、家长、作者要求,组委会研究决定在原截稿时间12月5日基础上延期26天截稿。】
★ 寄稿、汇款地址:中国福建省福州市华林邮政03A-114信箱第二收稿组 大赛组委会(收)
电话/传真:0591-87400005 邮编:350003 QQ:610917385
E-mail:zrhds@163.com
大赛网址 http://www.zhsfw.com
第三届中日韩(国际)青少年儿童书画交流大赛 优秀作品选登
下载《集体参赛登记表》